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中西方文明中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实践基础。调解作为解决国家间争端的重要手段,在大量多边和双边条约中予以规定。《联合国宪章》第33条也明确规定调解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方式。
中国调解国际冲突评价高
专家介绍,调解的优势在于调解程序以自愿为基础启动,且允许当事方保留对争端处理进程的控制权,不会像司法和仲裁那样可能出现出乎国家意料之外,甚至激化矛盾的结果。此外,调解还体现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合作共赢等国际法原则。如果争端涉及敏感问题,调解过程完全保密,可满足国家对处理争端的特定要求。
近年来,中国相关外交实践获得国际社会高度评价,越来越多国家期待中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例如,一些非洲代表明确提出,对于苏丹等地冲突,中国是理想的调解方,“苏丹领导人对西方不太有信心,对中国支持的调解会更放心”。
2022年以来,中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近20个国家签署或支持《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决定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
经过共同努力,有关国家已经完成《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一致同意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中国香港。2025年5月30日,《公约》签署仪式将于香港举行,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的近60个国家和联合国等约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将出席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