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速发展,特区政府在2023年修订六条主体法例,精简了城市规划、收回土地、填海、道路和铁路工程等法定程序,并提出了多项加快发展进程的措施,例如精简《城市规划条例》下的制图步骤以加快规划过程、提早发放安置补偿以回应受影响人士诉求及加快收地清拆程序。
精简法定程序后,大型发展项目例如新发展区,从立项到有“熟地”供应的时间,由过去平均需时约13年,大幅减少约一半至7年;至于一般公营房屋项目的土地由“生地”变“熟地”所需时间,亦可由以往最少6年压缩至约4年。
除了精简法定程序,政府亦提升内部行政流程的统筹。发展局成立了督导小组,全面检视涉及各范畴的程序,理顺和统一审批部门所采用的标准和定义。至今已实施逾100项精简措施,年内会陆续落实其他新措施,范畴涵盖业界自行认证,容许认可专业人士审批建议,既赋权业界亦要求为其决定负责,而部门亦会抽查作把关,其他措施包括省却重复程序,以及理顺并列明各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细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