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连续性僱佣合约放宽门槛,保障打工仔享有法定假期等福利。
为加强保障劳工权益,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修订《僱佣条例》,放宽连续性僱佣合约规定,打工仔只要连续四星期做满68小时,便可享有法定假期等福利。条例草案将于下周五刊宪,新规定将于明年1月18日生效。
有关注劳工权益的立法会议员担心,部分雇主可能利用法例漏洞规避支付福利;也有议员关注现时营商环境比较困难,担心修例增加经营成本。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回应表示,法律修订并非用于一时三刻,而是千秋万世,政府会在修例实施后,监察劳资关系的变化和情况。\大公报记者 赖振雄
目前《僱佣条例》规定,雇员连续受僱于同一雇主满四星期,而每周工作满18小时才可享有法定假期、有薪病假等《僱佣条例》保障的福利,俗称“418”规定。劳工顾问委员会去年达成共识,放宽门槛至“468”,即是雇员连续四周内工作满68小时,即可以享有相关福利。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418”规定已经沿用多年,基于劳动市场的变化,以及为了让雇员更容易享有《僱佣条例》下全面的权益,按劳顾会达成的共识修订“连续性合约”规定。
经修订的《僱佣条例》,“连续性合约”规定的工时门槛包括两个主要元素:一、每星期的工时门槛由18小时降低至17小时;二、提供另一个以指定四星期工时合计,作为一个计算单位的方法。换言之,雇员只要四星期工时累计达到68小时,即使某星期工时少于17小时,仍符合条件,让计算工时加入弹性,减少雇员因偶尔在某星期工时低于门槛便不获保障的情况。
工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吴秋北认为,以往部分无良雇主故意在第四周将雇员工作时数减至少于18小时,修例后大大增加雇主逃避责任的难度。
议员倡设立防规避机制
劳联主席、立法会议员林振昇关注,部分雇主仍可利用漏洞规避支付福利,例如雇员第一周工作72小时,第二至四周工作67小时,第五周无工作,如果只计算第二至五周的工时,该雇员的“连续性合约”永远无法延续。新民党主席、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建议政府设立防止规避机制,并适时检讨有关规定。
自由党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反对修例,质疑修例后不再有四个星期的限制,假设有雇员连续七日已工作满68小时,并可能在同一段时间到三个公司工作,有机会“同时领取多份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令劳工生态从全职为主,变为兼职为主。
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认为,修订将显著增加中小企的经营成本,以绿色专线小巴为例,替更司机将自动成为全职员工,享有法定假期、有薪年假、病假、产假或侍产假、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等福利。业界估计,有关改动将令营运成本上升最少20%。
劳福局:有助提升劳动力
修例草案最终在84人投赞成票,三名自由党议员投反对票下三读获得通过,将于下周五(27日)刊宪,2026年1月18日实施。
孙玉菡表示,明白大家可能认为现时营商环境比较困难,但“法律修订并非用于一时三刻,法例的修订是千秋万世”,相信修例可以改善短工雇员境况,吸引更多人投入劳动市场。政府将会加强宣传解说,也会在修例实施后监察劳资关系的变化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