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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优势/确保“一国”权威 保留“两制”活力

2025-06-19 05:01: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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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法治的权威在于落实。王江指出,香港国安法不仅明确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势力等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及其法律责任,还细化了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警方国安处和律政司等专门机构的协同,形成了有力的执行机制。中央与特区执法、司法主体依法分工、互补协作,进一步巩固了香港的安全防线,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积累了宝贵经验。

  “从治理架构来看,国安法的实施,鲜明体现了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王江对大公报记者表示,中央依法设立驻港维护国家安全机构,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但这并不会取代特区自身的执法权、检控权和独立司法权。特区继续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和终审权,保持普通法制度和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最大程度保障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种制度安排,既确保“一国”的权威,也保留“两制”的活力,维护了香港独特的法治传统和高度自治。

  在王江看来,更为重要的是,国安法的出台和严格执行,有效维护了香港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宪制秩序,防范和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基本自由,营造了更加稳定、公正、安全的社会氛围。近年来,香港治安持续改善,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经济、金融、法律等领域焕发新活力,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事实再次印证,国家安全与繁荣稳定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只有筑牢安全底线,香港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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