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曾敏捷报道:《简朴房条例草案》昨日刊宪,将于7月9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房屋局计划,明年3月开放登记和认证分间单位,有业主预期会有约一成不合规格的㓥房被淘汰,希望政府交代执行细节,例如不打算经营简朴房的业主是否也需要在登记期内登记等。房屋局表示,鼓励业主尽早登记,争取时间处理租约等安排,并提醒当登记期完结后,即2027年3月1日开始,无登记及认证出租分间单位属刑事罪行。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昨日再在社交专页发文,讲解“早鸟”优惠详情,她称为鼓励业主或营运者及早登记和认证分间单位,除了已免去登记费用外,原本3000元的“简朴房”首次申请认证费用,业主或营运者只要于登记期首半年登记,在法例生效后首3年申请认证,都可享全额宽免;后半年登记的则可在首2年享有全额宽免;新进场的分间单位若要认证为“简朴房”,更要把握机会在首年认证,以享有0元申请认证的优惠。
简朴房经营者协会主席陈显熹昨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公司旗下有700多个单位,当中九成半符合简朴房要求。他认为3000元认证费不算便宜,举例一个单位“一㓥四”,单是认证费需要1.2万元,连同专业人士核证费用,整体成本要4万至5万元。他相信至少有一成㓥房离场。
陈显熹期望当局尽快交代执行细节,举例若业主日后不经营“简朴房”,他们需否向政府登记。房屋局回复查询表示,登记期和宽限期是有序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的过渡安排,鼓励现存分间单位业主尽早在为期12个月的登记期内进行登记,不仅费用全免,亦可获36个月的宽限期,争取时间就其分间单位租赁考虑下一步行动,如进行改建工程、提出认证申请、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甚或适时还原或退出租赁市场作自用等。
对于无意继续经营分间单位租赁的业主而言,他们可以先进行登记,以争取较多的时间在宽限期内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并还原其单位作日后整个单位出租之用。
房屋局提醒,当登记期完结后,即2027年3月1日开始,在没有有效登记及没有有效“简朴房”认证的情况下,以独立住宅租赁出租两个或以上位处同一住宅单位的分间单位,即属刑事罪行。因此,若分间单位业主既不登记又不认证,他们在登记期完结后继续出租该些分间单位便属违法行为,房屋局局长按《条例草案》有权发出终止通知书指示该些单位的租赁在指明日期终止(一般最少30日通知),而相关业主须向租户赔偿3个月租金或相等于余下租期的总租金(以较低者为准)。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立法会议员谢伟铨昨日在电台节目表示,3000元认证费不算高,加上宽限期长,业界有足够人手进行认证。他建议当局于条例实施初期,简化“简朴房”核证指引,以避免执法过严,影响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