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卫生署宣布,“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将于明年底前成立,并分阶段推行“第一层审批”新药注册机制。右图:按新机制,本地药物注册申请毋须再依赖海外机构注册许可。
特区政府持续改革药物器械审批制度,目标迈向“第一层审批”新药注册机制。卫生署昨日宣布,将于明年底前成立“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香港药械监管中心”),并于明年起分阶段推行“第一层审批”,预计在2030年全面推行,意味香港将可自主审批药物注册申请,毋须再依赖海外机构注册许可,是香港迈向成为国际医疗创新枢纽的重要一步。
卫生署表示,将立法赋予“香港药械监管中心”监管西药和中药的法定权力,并建立医疗器械法定监管制度,预计新法例将于2027年提交立法会审议。\大公报记者 王亚毛
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香港要建设国际医疗创新枢纽,改革药物器械审批制度,迈向“第一层审批”,要独立地审批药械的注册申请。卫生署于去年6月成立“香港药械监管中心”筹备办公室,过去一年,主要聚焦促进优质监管、推动药械创新和加强与内地和国际合作三个核心方向。
为进一步推动香港成为国际医疗创新枢纽,卫生署昨日宣布,“香港药械监管中心”的成立时间表及推行新药“第一层审批”路线图。
“香港药械监管中心”将于明年年底成立,而卫生署会由明年起分阶段推行“第一层审批”新药注册机制,至2030年全面推行。
完善审批 为产业注动力
在新药“第一层审批”机制的分阶段实施方面,预计首阶段将涵盖已注册化学和生物元素产品延伸应用的注册申请,例如新适应症、新剂量、新用法用量、新剂型等,再推至非首创新药及特定先进疗法制品,最后于2030年扩展至所有新药,以逐步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为特区以至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和市场拓展,注入强大动力。
卫生署助理署长陈凌峯称,目前本港的中药及医疗器械已设第一层审批,西药仍维持在第二层审批,依赖海外机构注册许可,在一般机制下需要两个药监机构的许可批准。目前有14000种西药在港注册,创新药物主要是进口药物,来自欧美、加拿大及内地等。
政府自2023年11月起已实施“1+”机制,即新药如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本地临床数据,并经本地专家认可后,只须提交一个(而非原来的两个)参考地方的药物监管机构的许可,便可以申请注册。署方表示,这是迈向“第一层审批”的重要第一步。“1+”机制去年11月1日起已扩展至所有新药。
扩大药物名册 好药港用
卫生署署长林文健表示,自“1+”机制生效以来,共有11款新药按此机制获批准注册,其中五款新药已获批准纳入医院管理局药物名册,体现“好药港用”。
林文健称,“第一层审批”的最大优势是让所有创新、有效对病人安全的药物,毋须等待药物于其他地方上市或取得注册许可,才申请在香港注册。他引述有企业表示,当有“第一层审批”,便放心直接投放研发资源于香港。
卫生署称,未来将制定法例,赋予“香港药械监管中心”监管西药和中药的法定权力,并建立医疗器械法定监管制度,目前正在草拟阶段,预料经过咨询后,明年提交立法会审议;同时将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强化监管效能并分阶段推行新药“第一层审批”机制;深化与本地、内地和国际持份者及监管机构的合作,争取国际认可,营造有利创新环境;未来亦会配合今年第四季由医卫局公布的《中医药发展蓝图》,进一步完善中药规管制度,发挥香港特区作为国家推动中医药国际化的桥头堡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