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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界别须保护电脑系统条例 元旦生效

2025-06-28 05:01: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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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程进报道:特区政府昨日(27日)宣布,于宪报刊登《〈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明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

  《条例》已于今年3月28日刊宪,旨在向被指定的“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施加法定责任,确保他们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其电脑系统,减低因网络攻击导致必要服务被干扰或破坏的可能,从而维持香港社会的正常运作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条例》自保安局局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实施。保安局局长决定《条例》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下星期三(7月2日)会将公告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条例》列出八个规管界别,包括资讯科技、能源、银行和金融服务、交通、医护服务、电讯及广播等,以及维持关键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设施,例如大型体育表演场地、科研园区等。这些机构的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要遵守三类法定责任,包括要设立电脑系统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审核和演练;当有电脑系统安全事故发生时,营运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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