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黄钇淼报道:保安局和惩教署昨日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发出文件,建议修订第234A章《监狱规则》。
文件列出修例方案涵盖的六个主要范畴。文件建议,除《监狱规则》另有规定外,任何在囚人士不得接受未获惩教署署长授权的人探访,惩教署亦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访。文件同时建议,明文赋权惩教署可就具体情况,限制或禁止专职教士的探访。
在囚人士联系法律代表和接受注册医生的探访方面,文件建议赋权裁判官因应惩教署人员提出的申请,在特定情况下发出手令,授权惩教署限制在囚人士不得于手令所指明的期间与指明的个别法律代表或相关律师行的任何其他法律代表有任何形式的联系(包括会晤及通讯)。此外,就候审在囚人士及上诉人为进行辩护或上诉的目的接受注册医生探访订定类同的机制。
而自备食物及穿着私人衣服方面,文件建议废除准许候审在囚人士穿着私人衣服,以及可自备“私饭”的相关条文。
在强化惩教署执法效能方面,文件建议订立罪行禁止抗拒或阻碍惩教署人员执行职务,违者一经定罪,建议可处第1级罚款($2000)及监禁6个月。
此外,建议厘清惩教署人员在移送或在狱外合法羁押在囚人士时,可使用任何由行政长官批准的机械束缚器具,例如手铐、脚镣等。
文件表示,有关部门正全力推进修例工作,会在听取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后,争取尽快将修订《监狱规则》定稿,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