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外佣是很多财务公司推销服务的目标,衍生过度借贷问题。
现时外佣在港借贷门槛低,一旦欠债连累雇主受滋扰。政府建议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推出六项措施,包括建议根据借款人每月收入作基准,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累计上限等。有立法会议员建议,加大对违规财务公司的罚则,也有议员认为必须规定外佣合约期最后半年不得借贷。\大公报记者 赖振雄
政府现正就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进行公众咨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昨日开会讨论相关事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为加大力度处理低收入人士过度借贷问题,建议按借款人每月收入,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累计上限。
针对低收入人士过度借贷问题,政府建议以借款人每月收入作基准,月入5000元或以下无抵押个人贷款累计上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收入,月入介乎5001至10000元则不得超过两个月收入,还款占入息比率上限建议分别设为35%和40%。
雇主须到办事处签同意书
对于有雇主因外佣借贷而被滋扰,财库局提出三项措施,包括规定放债人收到雇主作为咨询人的贷款书面同意书后,要主动发信予咨询人核实真确性;咨询人必须亲身到放债人办事处签署书面同意书;或禁止放债人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咨询人。
会上,多位议员关注新规定能否堵截“咨询人”安排被滥用、引起不必要滋扰的问题,并提出不同建议。保险界议员陈健波提出,进一步调低法定贷款利率限制,“如果能够再调低,经营会更注重那个人有没有能力还钱,而且息口低一点,还钱比较容易,没那么容易出事。”
工联会邓家彪认为,外佣胡乱借贷问题时有所闻,债主上门追数更为雇主带来麻烦,质疑有财务公司明知外佣无法还款仍然放债,甚至滋扰雇主要求代外佣还款。选委界简慧敏建议,加大对违规财务公司的罚则。
外佣借贷纪录不良 禁再来港工作
实政圆桌田北辰表示,支持政府修例方向,但执行细节有待进一步优化,例如就算收紧“咨询人”安排,外佣只要提供住址,放债人仍然可以找上门,有机会为雇主带来滋扰。他建议,外佣合约期最后半年不得借钱,“以免有人临完约前借钱‘走佬’”;他又期望,政府跨部门合作设立外佣黑名单,若然外佣有不良借贷纪录,将不得再来港工作,以免其他雇主受害。
许正宇表示,当局建议优化及提升借款人负担能力评估、优化投诉处理、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放债人规管制度,以及在政府网站发布屡次违规放债人详情,加强阻吓力及增加透明度。
许正宇强调,政府将会仔细研究建议涉及的法例修订,以及财政和人力资源,咨询期后会整理及归纳收集到的意见,以敲定有关措施,制定相关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