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莫思年报道: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昨日(7日)公布8宗违反《私隐条例》规定的资料保安事故,分别涉及政府部门、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公署指出,大部分事故涉及职员疏忽,或人员保障私隐意识不足。
其中涉及政府机构的个案,职员在邮递市民更改地址的信件时,未有跟从既定摺信要求,导致在信封上的透明窗口,看到信件标题、个案编号,及身份证号码。
有涉及私人机构个案是一名旅行团领队向团员派发团体电子机票上载有30多位人士英文姓名与出生日期,令所有团员均能透过该团体电子机票得知彼此个人资料。而一间零售商向会员寄发优惠讯息电邮,惟寄发电邮职员因操作失误,将全体会员电邮地址填写在“收件人”栏目,令收件人可在该电邮中看到逾千名会员电邮地址。
身份证副本当环保纸打印发送
另有一间航空公司会员账户系统使用错误指令码,以致投诉人在登入会员账户时被错误连结至另一会员账户,并可查阅该会员账户内的个人资料。亦有保险公司以环保纸打印发送到其他公司文件,所用环保纸为待弃置个人简历及香港身份证副本,令当中所载个人资料亦被错误地发送到其他公司。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指出事故很多时都是工作习惯的失误,或员工的大意,造成一些资料外洩的情况。公众对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期望是与日俱增,机构都有责任,把保障私隐视为他们的核心价值之一。她建议机构透过培训,提升员工对保障私隐的意识及能力,及制定清晰易明的工作指引,让员工可以跟随等,并定期监察、评估及改善资料保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