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电话卡实名登记制推出两年多,政府日前建议拟降低每人可于每间电讯商登记的电话卡数量至3张。陈百里指出,措施旨在打击不法分子滥用实名登记制。
【大公报讯】记者义昊报道:电话卡实名登记制推出至今两年多,政府日前建议推加强措施,拟降低每人可于每间电讯商登记的电话卡数量,由最多10张减至3张。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昨日讨论有关事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百里指出,措施旨在打击不法分子滥用实名登记制,并使用虚假资料作登记,以确保实名登记制能有效实施,认为当局的新建议属“进取”做法,但同时能兼顾市民需要。
借身份登记拟订新罪行
除建议收紧电话储值卡数量上限外,政府亦建议订立的新罪行,将三类行为视为违法,包括提供或唆使提供个人资料用作登记他人的电话智能卡、卖出/买入、租出/租用、借出/借取或提供/获取已登记的电话智能卡,以及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因由/辩解,管有10张以上以他人资料作登记的电话智能卡将会被推定为有意图使用该等电话智能卡犯罪或协助犯罪,违者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或监禁1年。当局目标于2026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修订建议进行审议。
通讯事务管理局助理总监(市场及竞争)吴寿德表示,发现有人在市面或透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兜售预先登记个人电话储值卡,又或向他人提供个人资料作实名登记之用,故建议订立新罪行。他强调市民、企业或机构若有合理因由或辩解下,使用或管有多张以他人资料作登记的电话智能卡,不会受到建议新订立的罪行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