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律政司就“35+颠覆政权案”中被告刘伟聪的原审无罪裁决提出上诉。案件由高等法院上诉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伟昌及彭宝琴审理,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
律政司:证据显示刘伟聪参与
律政司指出,刘伟聪曾出席首次九龙西协调会议,传阅文件时得悉“35+”的计划目标在于无差别否决财案、逼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之后仍报名参加初选及选举论坛,证据显示他参与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上诉庭听毕双方陈词,押后作出裁决。
案中12名原审不认罪、被判囚的被告,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诉,包括邹家成、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何桂蓝、陈志全、林卓廷、梁国雄和余慧明,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原审认罪、被判囚的被告黄子悦提出刑期上诉。开庭后,彭卓棋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