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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竞争/网约车当辅助角色 与的士并存互补

2025-07-16 05:01: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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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现时每日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乘客量约88万人次,当中的士服务占八成,网约车占两成。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网约车规管框架设计有四方面考虑,核心以民为本,的士与网约车各有不同优势和定位,的士服务会是点对点交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而网约车则担当辅助角色,两者可以并存互补。

  运输及物流局引述交谘会及运输署委托顾问研究数据显示,目前每日个人化点对点服务使用人次达88万,当中的士占69万人次、网约车占19万人次,比例约为八比二。有超过七成的受访的士司机有透过网约渠道取得订单,其载客行程中约三分之一是透过网约渠道取得,而其余行程的乘客则是直接在街上截车。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现时社会上对网约车服务有一定的需求,但的士服务依然是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而网约车则担当辅助角色,且的士司机的主流客源仍然是在街上直接截乘的乘客,反映的士有其独特的营运优势。

  的士牌价升跌不影响方案推进

  网约车规管框架设计有四方面考虑,以乘客为首位,必须做到以民为本、安全出行;让司机有更多元的选择及多一些生意,让市民坐车时感到安心;为的士及网约车平台提供良性竞争;最后是确保道路管理有序,故网约车数量必须有总量控制。

  网约车合法化后对的士牌价的影响受关注,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的士与网约车并非“零和”、“对立”的关系,立法框架是希望提供更多乘车选择予市民,聆听到的士牌主对于的士牌价的意见,惟牌价由市场决定,“牌价升跌唔影响(方案)推进、唔会窒碍速度同决心”,方案有助的士业界进步,平衡不同持份者利益,并以市民利益放在首位。

  网约车规管框架将车费厘定交到网约车平台手中,由平台与乘客自行厘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参考世界各地情况,乘客一般会以较高的协定价钱叫车,有地方亦曾出现割喉式减价恶性竞争,“平啲对市民好啲,但影响司机生意收入,影响质素”,政府不希望窒碍竞争,透露拟定附属法例的时候,有需要“预设权力”令到网约车营运不会不利市民利益。\大公报记者 曾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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