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林定国表示,调解员名册将设有两份,分别处理国家间争议,或国际商事争议。
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预计最快年底投入服务。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昨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特区政府正将旧湾仔警署改建为国际调解院总部,完成后将交付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处理,以确保未来顺利运作。至于调解员资格,林定国指出,将设国家间争议及一般商事争议两份调解员名册,希望有更多香港法律界和从事调解服务的人士有机会参与调解院的工作。
按法律或外交经验委任调解员
今年5月3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33个国家在香港签署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林定国在节目中提到,国际调解院将成为首个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议的政府间国际机构,由缔约国代表组成的理事会负责决策,理事会任命的秘书长所领导的秘书处则负责日常运作。林定国期待更多国家加入,共同支持这一重要倡议。他强调,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将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并提升香港的国际软实力。
关于调解员资格,林定国指出,调解员名册将设有两份,分别处理国家间争议,或私人之间的国际商事争议。缔约国可指派本国国民担任调解员,理事会亦可指定不限国籍的人士加入,挑选人士不一定涵盖在签约国内,条件亦不是通过考试,而是视乎有否法律经验、外交经验等。上述两个委任调解员的数目都设有限制。
林定国还提到,根据国际调解院公约要求,调解员要在法律、商业、工业或金融等专业领域具有公认的能力;针对作为国家间调解员,亦需在国际法、外交、国际关系或国际政治经济问题上有公认能力,并具有高超政治技巧和判断力等,能否成为调解院的调解员,则取决于能否得到缔约国或理事会认同符合有关条件。
林定国表示,香港能够参与调解院日常运作,当中包括调解院的秘书处,协助处理行政、推广等工作。另外,因国家签署了《国际调解院公约》,在挑选一般商事调解员时,可争取包括有香港调解员参与。此外,他又指出,个别调解都有律师团队在侧,本港法律界亦可参与其中。
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