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例,任何人士如制造、使用或管有虚假文书或其副本,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判监14年。任何人士若向入境处职员作出或安排作出虚假陈述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5万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入境处强调,“高才通”申请资格及审批准则精简清晰,制度透明,申请人毋须透过中介办理申请。有意来港居住人士切勿盲目相信中介的说法,例如保证成功申请,申请人如向入境处提供虚假资料属严重罪行,随时要负刑责。即使申请人经中介递交申请,他们亦要必须确保提供的资料正确、真实。如果申请当中牵涉虚假文件,申请人亦可能要因此承担刑事责任,任何人士如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其香港身份证及居留资格,涉案人士最后亦会被遣返原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