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国安处悬红通缉19人名单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公布悬红通缉19名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法院已应警方的申请发出拘捕令,当中除了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达4人被悬红港币100万元通缉外,其余15人被悬红港币20万元通缉。被通缉者中有6人属台湾反华组织成员,驻港国安公署发声明坚决支持警方依法通缉19名乱港分子的正义之举。\大公报记者 盛德文
被通缉者当中9人涉嫌在境外成立颠覆组织,包括袁弓夷(男)、何良懋(男)、霍嘉誌(男)、蔡明达(男)、陈丽珍(女)、冯崇义(男)、龚小夏(女)、吴文昕(男)及曾伟藩(男),在香港境外组织“香港议会”选举以成立所谓“香港议会”;其余10人包括钱宝芬(女)、夏海俊(男)、侯中宇(男)、何永友(男)、姜嘉伟(男)、林千淦(男)、吴文君(女)、黄振华(男)、黄修和(男)及张信燕(女),作为候选人参与“香港议会”选举,并在当选后宣誓就任所谓“香港议会议员”。
警方表示,“香港议会”开宗明义要颠覆国家政权,其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所谓“香港宪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特区政权机关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
有需要会悬红通缉更多涉案者
上述在逃人士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达,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悬红港币100万元通缉;保安局局长亦于2024年6月和12月先后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条所赋予的权力,刊宪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达为潜逃者,并指明针对他们而施行的措施。警方会继续全力将他们缉拿归案。
其余15名被通缉人士,警方昨日各悬红港币20万元通缉归案,呼吁市民就有关上述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警方如有需要会悬红通缉更多涉案人士。
警方呼吁上述被通缉人士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过互联网,任何人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参与“香港议会”的相关违法活动,或干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同属违法行为。
国安公署:支持依法通缉乱港分子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昨日发表声明,坚决支持警方依法通缉袁弓夷、何良懋、姜嘉伟等19名乱港分子的正义之举。所谓“香港议会”选举的恶劣行径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声明表示,公署将坚定支持特区有力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坚定支持并配合警方依法毫不手软打击外逃反中乱港分子,护航“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