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政府推展“简朴房”规管制度,逐步取缔劣质㓥房。
【大公报讯】记者戴静文报道:政府拟于明年3月推行“简朴房”规管制度,立法会简朴房条例草案委员会在过去一星期内,经过七次会议后,于昨日完成逐条审议草案条文。房屋局表示,期望于九月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简朴房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会议上,多名立法会议员关注,若经营者日后决定不再经营简朴房时的退场安排。条例草案建议,容许业主改装时可获部分豁免,包括不强制每个单位设有厨房、容许分间单位窗户,面向四边围封天井等。经民联工程界议员卢伟国提问,若业主改装㓥房并正式获得简朴房认证,当不再经营简朴房时,是否需要将单位还原。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林筱鲁表示,若需还原单位,而有关的简朴房位于旧楼,在某些情况下,未必完全符合屋宇署的最新条例规定。他建议政府制定内部指引,理顺有关还原安排。
房屋局副秘书长王明慧回应表示,若业主退场,需自行选择还原单位,抑或向屋宇署提交申请认可。
房屋局表示,若业主代理人例如地产经纪、亲友等,代业主收租,须了解清楚单位是否已进行简朴房认证,否则有机会要负上刑责。
立法会简朴房条例草案委员会于7月18日举行首次会议,连日开会审议条例草案,昨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并完成逐条审议草案条文。截至本周四下午,立法会共收到16份公众提交的意见书,部分已转交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