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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纪录/日占时期证件东洋化

2025-08-01 05:01: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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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香港占领地总督部警察总局长”向每名居民发出“住民证”,详列个人资料,上有手指模印及相片。\林建强提供;下图:这张车辆登记证发出日期是昭和二十年,即1945年,由“九龙警察总局”发证。 林建强提供

  日军占领香港后建立“香港占领地政府”,将课本、街道及证件、牌照等改为日式用字。每名居民由“香港占领地总督部警察总局长”发出身份证,详列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就职公司、现住址,上有手指模印及相片,发出日期用日本纪元记录,日占时期叫“住民证”。

  林建强提供的日占时期商业契约书,即今天的商业注册显示,油麻地一间衣服店名为“吴服屋”,登记股东占有的股权都是以日军票计算。衣服店注册地址,以日本名称分区,位于上海街三零一号的“吴服屋”所属的香取区,即油麻地。该“吴服屋”至1991年仍有营业,惟已恢复“永昌成洋服疋头”的店名。

  另一张用毛笔书写的股权转换书的交易日期,以昭和年份取替公元。日占的屋契地址,发出部门是“香港占领地总督部家屋登录所”,屋契地址东昭和道是今天中环的皇后大道。

  林建强特别提到一张非机动车辆的登记证,反映日军占领香港后期的警政改变。1944年12月任日占总督近三年的矶谷廉介被撤换,由华南派遣军(第二十三军)司令田中久一兼任香港总督,把香港防卫队及香港宪兵队改编,当时的日军已苟延残喘,将警政及军政改制,对战盟军。

  该张车辆登记证发出日期是昭和二十年,即1945年、日本投降的一年,登记证原本由“香港占领地总督指领部”发出,后期日军改制,改由“警察总局”发证,该张证由九龙警察总局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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