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国安处悬红通缉19人名单。
特区政府昨日就欧洲联盟(欧盟)对特区依法缉捕潜逃境外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行动的抹黑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的罪行,没有国家会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袖手旁观。“潜逃者不要妄想潜逃离港就可以逃避刑责。他们最终都需要为其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负上责任,受到法律制裁。任何国家或组织亦不应包庇犯罪分子,或以不同借口尝试为这些人开脱。”\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香港议会”是一个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其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所谓“香港宪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特区政权机关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有关人士。任何倡议某些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包括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这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域外效力符合国际法原则
发言人指出,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罪行订有适当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实属必要和正当,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香港警方作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该等一直潜藏境外的潜逃者被通缉,是因为他们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警方采取一切合法措施,强烈打击有关潜逃行为,做法有理有据,实属必要和正当。
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会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香港特区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特区政府强烈要求欧盟立即停止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立即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