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张国钧呼吁各界以事实即时驳斥“软对抗”谬论。
“‘软对抗’其实就如施加慢性毒药一样。”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向《大公报》表示,这类行为通过虚假信息、挑拨矛盾等手段,在法律灰色地带分化社会、动摇官民互信,危害虽非即时显现,却可能逐步瓦解国家凝聚力。相较“硬对抗”的明面违法(如黑暴事件),“软对抗”更具隐蔽性,就如同历史故事中出现的下毒事件,不容易被察觉,不知不觉间中伏。
张国钧以电视剧《溏心风暴》角色为例,呼吁各界效仿“大契”以事实即时驳斥谬论,强调对触法者必执法、法律漏洞将修法堵塞。\大公报记者 吴俊宏
张国钧表示,“硬对抗”通常是明刀明枪的攻击和抵抗,一般而言都是公开的、违法的、有清晰政治目的的斗争行为,就如内战、政变,以及2019年在黑暴期间一连串的毁舖堵路、杀人放火等非法行为。至于“软对抗”则是一种比较隐蔽的策略,通常会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以不易察觉的手段实施,往往较难用法律工具即时完全杜绝。
他说,在古代权力斗争中,武装政变就是硬对抗事件,而此等明刀明枪的硬对抗在历史书中可谓俯拾皆是。至于中、西方的历史中也会看到使用硬对抗以外的方法,下毒暗算便是阴谋者争权夺利的常见手段。就如历史故事中出现的下毒事件,毒药可以无色无味,不容易被察觉,很有机会让目标人物不知不觉间中伏。
侵蚀国家、政府、人民之间关系
张国钧形容,“软对抗”其实就如施加慢性毒药一样。当“软对抗”分子不敢再明刀明枪抵抗时,就以各种似是而非、似有还无的间接手段,如误导、造谣、发布片面、虚假不实信息等方法,企图影响或改变社会大众对事物的看法,甚至在社会上制造混乱和恐慌,造成官民矛盾和激发社会分化对立。“就如在社会的不同环节中暗中‘落药’,企图让社会的向心力在不知不觉间慢慢瓦解。”总而言之,“软对抗”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的风险未必即时明显,却是隐蔽和缓慢地侵蚀国家、政府、社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
他续说,由于“软对抗”的目的是企图改变人民对事物的看法,因此主要凭借思想传播途径进行,例如社交媒体等。在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居民享有高度的言论和各种自由权利,而别有用心分子亦往往伺机进行各种“软对抗”行为。
张国钧指出,“如果‘软对抗’行为触犯法律,我们当然会坚决果断执法,绝不姑息;而如果一些‘软对抗’行为是利用法律漏洞实施,我们也会在不损害市民应有的法律权利的情况下修改法律或订立新法予以禁止。”不过,若“软对抗”行为在法律上“打擦边球”,在法律灰色地带进行,大家便要小心“软对抗”分子在社会所设下的陷阱。他们往往企图借“软对抗”行为引起政府和社会人士的过度反应,以达其卑劣目的,在社会产生一些对中央和特区政府负面看法,损害香港的国际形象。
张国钧还引用电视剧《溏心风暴》剧情作为比喻,指剧中“细契”对“唐家”心存怨恨,在家中总是不断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关系,伺机将小事化大,就算人家办了好事也要扭曲成坏事,非要弄得家嘈屋闭不可。唐家应付“细契”这样的小人,诉之法律未必是最管用的方法。但若唐家姑息细契的所作所为,最后只会落得人走家散的结局。这类“软对抗”是刻意逃避法律规限的手段,法律工具未必是最管用的解决方法,那么我们又应该如何即时有效应对这种存心损害社会的小人呢?
他提到,《溏心风暴》的“大契”应对“细契”的方法可以给大家一些启发。“大契”做人处事谨守原则道理,凡事以家的利益出发,每当“细契”搬弄是非以达至其他目的时,她都能第一时间察觉,立即想方设法应对。她心知诉之法律未必是当下最管用的解决方法,但凭着客观事实和常理分析,当面拆穿“细契”真面目并直斥其非,当中更经常妙语连珠、金句连连,使“细契”无力反驳,甚至羞愧得无地自容。“当然戏剧终归戏剧,‘大契’在‘细契’惹怒下的说话,有时也会略显霸气和强硬,以增添戏剧效果。”
张国钧形容,同一道理,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继续以事实和道理提醒大众,有理有节地驳斥“软对抗”分子的谬论和歪理,将事实和道理在市民面前弄清楚、讲明白,协助大众明辨是非,绝不能姑息“软对抗”分子的所作所为,任由他们继续在社会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