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廉署侦破银行职员诈骗案。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有银行职员协助不法集团签发虚假银行文件,讹称多间声称参与非洲投资项目的公司,其银行账户共持有逾370亿港元,诱骗多名日本投资者注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案件牵涉多国人士及公司,三名被告早前认罪,昨日再多一名前银行经理承认串谋诈骗罪。
39岁的梁浩贤,前渣打银行(香港)客户经理,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与他同案的前银行经理胡文浩、陈德政(均38岁)及51岁自僱财务顾问罗文辉,已承认共五项串谋诈骗罪。暂委法官钟明新将案件押后至10月23日提讯,四人保释候判。
廉署指,案发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四名被告与四名外籍人士合谋,利用虚假的银行资金证明及公司退款承兑票据,诱骗日本投资者投资ADF Capital Limited(ADF)及多间公司。所涉外籍人士包括赞比亚籍及韩国籍的ADF董事兼股东、一名泰国籍男子(陈的客户)及一名日本籍女行政总裁。
伙外籍人士诱骗日投资者
指控指,胡、陈讹称泰籍男子在渣打银行户口持有33亿欧元资产(约255亿港元),签发八份虚假资金证明书;胡另涉伪造文件,声称赞比亚籍男子公司持有15亿美元(约116亿港元)用于非洲投资。梁则承认伙同三名被告及三名外籍人士,透过四份虚假承兑票据讹称渣打银行为ADF作担保,涉款720万美元(逾5600万港元),致投资者受骗注资逾四亿日圆。罗文辉另涉签发四份票据,讹称渣打银行承兑ADF 5000万美元(约3.9亿港元)。
廉署调查发现,渣打银行从未代表该泰国籍男子持有所声称的资产,涉案赞比亚公司亦无开立该行户口。案件中另一被告、57岁的ADF经理甘洁贞,否认串谋处理犯罪得益罪,将于今日(12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渣打银行于调查期间全面配合廉署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