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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镜/严惩“洗黑钱”\蔡树文

2025-08-16 05:01: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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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团伙将犯罪所获得的收益,经过各种方法暗中转移变换,以图瞒天过海,俗称“洗黑钱”。近年,警方破获多宗“洗黑钱”案,很多涉及网上或电话骗案,金额巨大,被捕者多为犯罪集团下线,主要是参与“洗黑钱”的“艇仔”,或只是借出户口予犯罪集团,集团首脑往往逍遥法外,黑钱已被迅速转移到加密货币,难被追回。

  近期一宗涉及清洗2100万港元黑钱的案件,控方经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获法庭批准增加17.5%的刑期,判处被告监禁44个月。警方表示,会继续与律政司就适当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并积极研究,加快“洗黑钱”案件的检控程序。

  网络快速发展,以及加密货币广泛应用,网骗、电骗利用金融系统“洗黑钱”案件势必增加。杜绝“洗黑钱”,首先要加强市民防骗意识,避免受骗;金融机构加强对可疑账户及可疑资金监控;而且必须增加不法之徒的犯罪成本,申请加刑以至在法例上提高刑责,加强阻吓力;亦要做好思想教育,提醒市民勿贪赚快钱或为了帮助朋友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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