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署理法援署副署长(申请及审查)姜美全强调,署方有严谨审查,确保法援服务不被滥用。
法治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律援助制度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期望法援资源能够用在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近期有声音关注法律援助制度有否被滥用,免遣返声请和司法覆核案件成为焦点。
署理法律援助署副署长(申请及审查)姜美全日前接受《大公报》独家专访,她指出免遣返声请和司法覆核案件在整体法援个案中的占比仅2.5%,比例甚低,绝大部分的法援受助案件都是跟民生有关;而面对特区政府财赤,法援署仍然有足够资源履行使命,让合资格人士可以争取法律权益!\大公报记者 余风(文) 林少权(图)
“公帑要适当地运用,不是要什么律师,就给什么律师!”姜美全在访问中点出重点,她表示,法援政策的宗旨是确保所有具合理理据在香港法院提出诉讼或抗辩的人,不会因缺乏经济能力而无法寻求公义。然而,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只有同时通过案情审查及经济审查的申请人方可获批法援。
在法援署处理案件的范围上,姜美全透露,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原讼庭、上诉庭)、终审法院及裁判法院的交付审讯程序,而法援署处理相关的刑事案件,占据香港刑事案件的八至九成。另外,绝大部分民事法援案件均是关乎民生,从2022至2024年的统计数字可见,民事法援案件的主要类别为人身伤害申索(包括雇员补偿及交通意外相关申索)及婚姻诉讼,这些案件的总数占法援署所接获的民事法援申请约八成及所批出的申请约九成;而备受争议的司法覆核和免遣返声请案件,过去三年批出的民事法援证书占总数不到2.5%。
须执行经济及案情审查
在外判民事法援案件方面,现时每名律师或大律师在过去12个月内可接办的民事法援案件数目设有限制,即每名律师和大律师分别可处理30宗及15宗民事法援案件。至于与司法覆核相关的法援案件,可接办案件限额为每名律师5宗及每名大律师3宗。
过往有不少例子被指滥用法援,姜美全直言,该署在审批涉及政府部门的诉讼申请时,“牵涉政府财政,更要小心谨慎(处理)。”除了严格执行经济审查及案情审查外,姜美全指出,法援署亦会利用不同的法定及管理权力打击滥用,以及防止法援服务被不当使用,其中一个“撒手锏”便是《法律援助规例》(第91A章)第11条,相关条例订明,如有人申请法援被拒多次后仍提出申请,而该署署长觉得其行为构成滥用法援服务,则可对有关人士的任何申请均不予考虑,有效期最长三年。此外,姜美全又指案件审批后会进行监察,若发现胜诉机会低可能终止法律援助,“所以法援不是说批了,就可以一打到底”。
借新科技提升服务质素
面对政府出现的财政赤字,姜美全感恩地说该署未受影响。事实上,法援署积极以新科技提升服务质素,例如优化法律援助电子服务入门网站,让律师用“智方便”提交电子文件,去年10月进一步优化方便申请人以“智方便+”电子服务接受法援。同年还优化系统支持“转数快”缴款,今年2月推出人工智能(AI)虚拟助手“法宝宝”处理查询。
在谈及未来规划时,姜美全表示,法援署将加强审核把关,杜绝资源滥用;同时会加快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此外还将定期公开相关数据,通过多种途径提升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