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有法律系男学生,涉利用他人照片以人工智能(AI)伪仿制作不雅色情照片约700张,事主达20至30名,包括该名男学生的同学、学姐、朋友,亦有其小学同学、中学老师等。事件被大学同学揭发,港大以该男生触犯《香港大学条例》规程中的“胡闹”(Ragging)行为,向他发警告信了事。
及后事件被传媒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私隐专员钟丽玲昨日表示,私隐专员公署正就事件进行刑事调查,不便评论个案。
事件若不是发生在港大校园,而是发生在社会上,一旦被揭发,执法部门会否即时介入调查?不雅照片若在色情网站广泛传播,对事主身心可能构成严重伤害,甚至造成一生难磨灭阴影。校园不应该是法外之地,读法律更不是用来走法律空隙,事件严格来说已经超越了“胡闹”范畴。即使大学作了内部调查,亦应该同时转介相关执法部门介入,才是较严肃的处理方法,无论最终是否能入罪,必须令到始作俑者深刻反省。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发展,可能衍生各类型不道德行为,法律亦要跟上,避免人工智能成为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