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黎智英案/法官:言论自由非绝对 每个国家均设限

2025-08-23 05:01:34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黎智英案继续结案陈词,警方在法院外戒备。\大公报记者摄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刊印煽动刊物一案昨日续审,由辩方继续结案陈词。辩方声称,不应该从字面上理解黎的言论,即使黎称“中国打算消灭香港”,亦不含敌意,只是表达意见。辩方又称,黎与外国政府接触,可能只是希望他们“打一个友善或不那么友善的电话”给中国政府,未必涉及制裁。

  法官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英美各国近年来因言论而拘捕示威者,可见各国都对此设限。而黎智英的言论被公开播放,“与两个阿伯饮茶聊天完全不同”。\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法庭关注黎智英在《live chat》中称“中国打算消灭(eliminate)香港”,是否散播恐惧。辩方辩称,此说法不可单从字面上去理解,亦不是请求外国势力的敌意,只是表达他的看法,并非散播恐惧。法官追问,黎的说法是否会令读者害怕被消灭。辩方改口指当有人希望改变政策时,难免会利用恐惧,例如令人担心会因此失去一些重要价值。

  辩方在陈词中多次重申黎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法官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每个国家都会设限。近期在西方国家例如英国、美国,都有示威者因表达对巴勒斯坦的看法而被捕。“用漂亮的辞藻大谈‘言论自由’不违法。这是对的,但并非绝对。”

  辩方同意言论自由有限制,但希望法院考虑到这些是法律保障的基本自由。法官续说,“你说这好比两个阿伯饮茶聊天,但这完全不同,这是一个广播节目。”辩方坚持称,餐桌对话和广播节目“本质上一样”,都是互动对话。

  法官质疑黎言论散播恐惧

  辩方又引述黎在另一集《live chat》中建议美国政府将与中国的贸易谈判与所谓“新疆人权问题”挂钩。辩方辩称,黎可能只是邀请外国政府与中国打电话进行友善或不那么友善的交流,“在贸易谈判中提出‘新疆问题’不是敌对行为”,不应被认为是倡议制裁或勾结外国势力。

  辩方又称,在贸易谈判中谈论人权其实是一件好事,对香港亦更好。法官指出,香港的人权已经受到法律保护,法庭亦重视这些原则。被问及黎在节目中声称香港社会无法无天,司法机构容许警察拘捕任何人,是否在散播恐惧?辩方回应称,这只是夸张的说法,目的是提出“建设性批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