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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指示/书面陈词没列明呈堂证据 辩方迟迟未改善

2025-08-26 05:01: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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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庭审中,法官多次指出,辩方在书面陈词中多处引用未列入呈堂证据的材料,亦没有在书面陈词中清楚列明哪些是呈堂证据,并着辩方改善,发出有关指示。“法庭希望辩方能对法庭更有帮助一些。”昨日庭审中,法官罕有地直接向辩方提出。

  没有完成法庭指示要求

  法官再次指出,辩方并没有完成法庭指示的要求。“你们团队有很多人,也有一整个周末的时间,却仍然无法完成?”

  法官要求辩方明确完成指示要求的时间,表示希望留有充足的时间能再次审视提交的材料,确认哪些是呈堂证据。辩方指,书面陈词中有材料显然是“司法认知”。

  法官反驳说,辩方或者认为有些材料“显然”是“司法认知”,但法庭和控方都需要辩方明确指出,以考虑是否同意辩方的说法。辩方最终确认,可以在今日庭审中提供有关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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