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高科技罪行带来的挑战,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分科五与执法机构及网络和法证专家建立紧密联系,并促进本地、区域和国际间合作,以提升预防罪案及执法效率。
分科五的主要工作包括:向执法机构提供法律指引、检控科技罪行罪犯、参与制定有关网络安全及科技罪行的新法例、在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电脑网络罪行小组委员会分享检控经验、交流打击科技罪案的知识和经验,以及持续培训发展。
分科五律师就多宗案件提出检控,近年与警方携手处理多宗大规模复杂案件,把科技罪行罪犯绳之于法,当中有些重要案件,例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诉罗志恒及另一人案中,两名被告经营一间假冒加密货币找换店,被控包括“欺诈”罪及“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分别被判处监禁22个月和18个月。
另一宗案件中,三名被告共同被控“串谋欺诈”罪。他们在一项诈骗计划中分别扮演不同角色,利用电话数据机发送大量钓鱼短讯,诱骗受害人向虚假的派递公司网站提供信用卡凭证,继而把有关信用卡绑定至虚拟钱包进行购物。骗案中37名受害人合共损失近港币64万元。法庭鉴于钓鱼骗案及信用卡滥用案件的猖獗程度加刑25%,最终分别判处三名被告监禁55个月、30个月及40个月。\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