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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歌 青年判180小时社服

2025-08-28 05:01: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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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莫云报道:18岁男子于观看球赛期间,在奏唱国歌时故意背向球场并作出欠庄重行为,昨日(2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侮辱国歌罪成立,判处180小时社会服务令。警方重申侮辱国歌属严重罪行,最高可判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年。

  案情指,被告刘本晞(现19岁,学生)被控于2024年6月6日,在香港大球场观看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香港对伊朗赛事期间,于现场播放国歌过程中背向球场,手垂下且头部轻微向下,涉嫌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

  裁判官林子康裁决时指出,被告故意转身、低头及垂手的行为明显欠庄重,贬低国歌作为中国象征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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