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陈美宝表示,若将网约车车龄定得“太死”,或令部分车辆或司机未能进入市场,影响日后供应。
【大公报讯】记者陈剑报道:政府规管网约车条例草案昨日(5日)刊宪,下周三立法会首读。车辆及司机必须领取牌照或许可证,网约车车龄上限由原先建议的7年放宽至12年。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昨日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对网约车服务质素有严格规定,如果将网约车的车龄定得“太死”,或令部分车辆或司机未能进入市场,影响日后供应。
车龄定得“太死”或影响供应
陈美宝指,自今年7月就规管网约车提出初步构想后,已听取及考虑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包括的士业界、平台、司机及市民等。当局有信心进行改革,重塑平台路向,虽然共识不一,但都希望政府尽快立法规管网约车,将平台、车辆及司机三方面纳入合法合规的经营模式,同时照顾市民出行所需及安全。她又表示,会陆续与网约车平台,或有意加入的营运者商议,希望透过框架让的士和日后的网约车可以做到良性竞争,安全互动,不会窒碍市场均衡和有序发展。
网约车车龄上限由原先建议的7年放宽至12年,陈美宝解释指,由于私家车一般7年便需要验车,当局遂以此作为参考点。至于容许一般许可证在7年后可续期5年,是因为若将网约车车龄定得“太死”,或会影响司机入行意愿及市场供应。为了维持整体网约车在道路上的数量,于是将车辆上限定为最多12年。
对于有的士业界质疑,的士车队车龄上限为3年,较网约车要求严格。陈美宝指,网约车以安全为主,经营的形态多数自用,主要以兼职形式营运;目前有1.8万部的士,当局未有对非车队的士就车龄作出限制,当中有3成以上的士车龄已达10年以上;而的士车队提供优质服务,车队品牌创新,因此车龄上限为10年,两者定位有所不同,以平衡市民出行体验,做到良性互补。
另外,草案规定网约车服务须“人车合一”,申请牌照的车辆必须以个人名义登记,并只能由登记车主提供驾驶服务,车主不可将车辆出租或借予他人营运。陈美宝表示,有关做法绑定司机和车辆,平台可以确保服务质素,避免衍生网约车租赁市场,防止网约车许可证日后沦为具炒卖价值资产。
为增加行业人手供应,当局计划将的士及网约车的考核合并为一个通用的笔试,预计今年第4季实施,吸引更多新人入行,共同提升点对点服务的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