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夏威夷州最大城市檀香山在2017年通过法令,规定行人过马路时观看手机或持续使用电子产品,将被执法人员处罚15至99美元(约117至770港元)不等,违反次数越多就罚得越多;一海之隔的澳门亦着手修改《道路交通法案》,明确禁止行人过马路时操作或观看手提电话,违例可罚款300元。近年,内地有多省市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为进行规管,违者可处警告或罚款,少则5元,多则200元。
早在2013年,台湾地区新修订“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并已执行,其中针对“低头族”过马路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若“低头族”闯红灯或擅自穿越车道,可被处以300元新台币(约77港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