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邻居邓先生表示,政府收回资产超标租户单位做法合理。右图:邻居包先生表示,出事母子平日皆较为沉默。\大公报记者盛德文摄
【大公报讯】记者郑文迪、盛德文、莫云报道:天水围天恩邨一对患有精神病母子因瞒报资产获发出“迁出通知书”,他们上诉后,房屋署恩恤让二人暂居,但母子先后堕楼身亡。事件近日引起关注,曾为上诉委员会成员的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认为,房署在发出“迁出通知书”的同时,协助事主申请中转屋及转介社工跟进,并恩恤两人暂住公屋,做法已情理兼备,事件属不幸。有街坊对母子离世感唏嘘,但认同加强对公屋户资产审查的做法。
黄碧如昨日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房委会向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时,会给予资料告知租户,在收到通知书15天内可提出上诉,及后上诉委员会会安排聆讯。上诉委员会成员独立于房委会和房署人士,且非公务员,一般而言,上诉委员会小组审理案件时,除案情外,亦会考虑双方陈述等因素。根据报道可见,房署收回公屋的流程是跟从程序,对事件感到不幸和难过,但欣赏房署提出日后会优化安排。
邻居认同需要善用公屋资源
大公报记者昨日在天恩邨恩穗楼现场所见,涉事母子居住的单位现时已无人居住。邻居邓先生对《大公报》记者表示,母子二人分别年约60多岁及30多岁,平日较沉默,甚少主动与街坊打招呼,曾从閒谈得悉,母子有领取综援。妈妈谈吐正常,不似患有精神病,儿子不时在楼下走来走去,神情貌似有点异于常人。出事前,女儿经常在晚上9时许来探望两人。对于母子离世,邓先生感唏嘘,指婆婆在4月份离世后,8月初有警察上门了解,才知其子亦离世,从未听过两母子提过公屋调迁及不开心的事。
另一名邻居包先生则表示,住上址十多年,见证该母子搬进来,并于前年为家居油漆翻新。妈妈今年4月堕楼离世后,曾见过儿子在街市食饭,彼此曾互打招呼,“我都是见有警察上门来了解两母子的情况,知道两母子先后离世”。他认为,政府加强对公屋住户资产审查,要求资产超标者腾出公屋予有需要人士,做法合理。
房屋署昨日回复查询表示,有关个案的租户早前被发现在等候获配公屋期间,于2015、2016及2017年填报声明书时隐瞒申报两项资产,故不符合入住公屋的资格,房委会遂向其发出“迁出通知书”。该租户其后向独立的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聆讯于今年2月下旬进行。小组综合考虑后,确认房委会发出的“迁出通知书”。
房署职员在上诉裁决后,主动审视该户家庭的最新情况,并决定以恩恤方式让租户暂住现居单位,职员亦向租户家人清楚解释收回单位的原因,但同时表示十分明白租户的特殊情况,因此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恩恤安排。此外,房署亦协助联络社署,转介其个案至明爱天水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跟进,并协助他们申请入住宝田中转屋。
房署将检视并探讨改善流程
不幸事件发生后,房署和社署一直联同社工为家属提供协助。房署将认真检视并仔细探讨进一步改善及优化工作指引及流程,特别是与有特殊需要租户有关的个案。房署会本着情理兼备的原则,更小心注意有关处理每宗有特殊情况租户个案的做法,在执行工作时更细心聆听他们的需要,尽力理解、体谅和支援有关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