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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斥欧盟“报告”不实偏颇

2025-09-10 05:01: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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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昨日就欧洲联盟(欧盟)委员会及欧洲联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发表所谓年度报告中针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权等方面的不实和偏颇内容,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在“一国两制”下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区政府强烈敦促欧盟尊重事实并遵从它们口口声声奉行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立即停止长臂管辖、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维护独立的司法权,全力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建立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不会损害独立司法权,香港特区司法制度亦继续受《基本法》保障。

  依法处理黎智英等案件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居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等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事实上,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本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别有用心人士却刻意捏造有关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的事实。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新闻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传媒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违法,传媒继续享有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

  发言人指出,由于黎智英案、“35+”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及支联会案等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进行中,任何人均不宜评论有关案件。特区政府必须强调,所有案件均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检控决定是基于所有可接纳的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后作出。检控机关和司法机关严格履行《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责任,确保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办理,过程中充分尊重被告人依法行使各项程序权利,绝对不存在所谓“延误审讯”的情况。

  国安法实施 港人生活迅速复常

  发言人表示,外部势力“以港遏华”的图谋无法得逞,只好抹黑诋毁《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特区其他相关法律。但事实摆在眼前,香港市民和国际投资者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多以来,恢复了香港市民在“黑暴”期间无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以及让广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迅速回复正常,营商环境得以恢复并不断提升。

  发言人指出,欧盟一再通过所谓年度报告诋毁尽责、忠诚和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香港特区,而对相关法律让广大香港居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回复正常、营商环境恢复的实况置若罔闻。此实乃典型的虚伪“双标”。欧盟必须立即重回正道,停止抹黑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和工作。

  发言人重申,任何外国或外部势力诋毁香港,试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只会自暴其短,理屈词穷,绝不会得逞。特区政府定当继续坚定履职,坚持法治原则,致力确保“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实践行稳致远,推动香港经济走上更高台阶,为市民谋幸福,为香港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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