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大公报记者昨日在元朗流浮山山边,发现两部“僵尸车”泊在路旁,车牌不翼而飞。右图:运输署将于12月22日起实施新的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图为一辆弃置于停车场的车辆,车辆牌照显示逾期三年多。\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俗称“僵尸车”的街头弃置车辆问题,持续多年未解决,运输署昨日宣布新安排,由今年12月22日起,实施新的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向两年或以上未领牌的车主发出通知书,要求他们在三个月内为车辆重新领牌、将车辆拆毁,或永久送离香港,并要完成取消登记。
新安排之下,若车主三个月内不采取行动,甚至违例弃置车辆,随时负上法律责任,首次定罪最高可罚款10000元和监禁三个月。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加入监禁罚则可有效提高阻吓性。香港汽车会支持新例,提醒车主日后透过车房或回收商“㓥车”,谨记索回俗称“㓥车纸”的“车辆拆毁证明书”,并向运输署呈交足够文件以完成手续。\大公报记者 赖振雄
《大公报》早在2021年,已经就“僵尸车”展开专题报道,走访多个弃车热门地点,包括荃湾川龙村、屯门虎坑路和顺达街等地区直击,当时发现多数“僵尸车”残破不堪,行车证及车辆登记号码等资料已经被拆走,令政府部门作出检控时增添难度,衍生霸占泊车位、环境污染及卫生等问题。
12.25实施 提高阻吓力
大公报记者昨日(9日)在元朗流浮山山边,再发现两部“僵尸车”泊在路旁,车牌已经不翼而飞;在红磡一个室内停车场,大公报记者发现最少六部怀疑“僵尸车”,车身布满灰尘,贴在挡风玻璃上的车辆牌照,“牌照届满日期”显示已经过期超过两年,其中一辆的牌照届满日期显示为2021年11月28日,过期长达三年多。
为了从源头解决问题,运输署宣布,今年12月22日起实施新的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加强规管长期未领牌的车辆。新制度下,未领牌的车辆将一直登记在车主名下,车主须为其车辆负上责任,新规例同时引入罚款及监禁,以提高阻吓力。
车主须索取“㓥车纸”
车主如果两年或以上未为登记车辆领牌,将会收到运输署的通知书,要求车主必须在发出通知书日期的三个月内,为车辆领牌或把车辆拆毁,或永久将车辆送离香港后,再向署方取消登记。如果车主在通知期届满前仍不采取行动,即属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和监禁三个月,其后每次定罪最高可罚款25000元和监禁六个月。
运输署表示,个别车主如有实际困难未能采取行动,或有合理理由,可申请豁免,车主在三种情况下可获豁免,包括:等待零件维修送验后续牌的车辆;车龄30年或以上、正妥善保存作私人收藏而不会在路上使用的车辆;妥善保存于车辆经销商作寄卖的车辆。署方将会视乎个案的其他合理理由,考虑是否批出豁免。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委员陈恒镔昨日回复《大公报》查询时形容,新安排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一些不负责任的车主只要拆去车牌、清除车上的纪录,随便将车辆弃置街上,执法部门便较难追查。在过去的登记制度下,车主容易逃避责任,新安排的重点是将牌照与车辆永久挂钩,运输署可根据法庭命令,拒绝续牌、不处理涉事车辆的过户申请、拒绝为车主名下其他车辆发出车辆牌照,加入罚款和监禁具有阻吓力。
中国香港汽车会永远荣誉会长李耀培向《大公报》表示,合规弃置车辆是车主的责任,他提醒将来寻找车房或回收商弃置车辆时,谨记索取俗称“㓥车纸”的“车辆拆毁证明书”,并要在限定时间内连同相关文件,提交运输署牌照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