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8名商厦承建商员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脸辨识登记,替工人“扫脸”以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共逾25万元。8名被告早前相继认罪,当中一名管工昨日(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8个月。
另外7人认罪候判
被告邓宇程,44岁,实力工程有限公司前助理总管工,早前承认6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时称,本案案情严重,被告联同多名人士诈骗雇主,严重打击本地劳动市场及工人士气,削弱香港廉洁之都的美誉。裁判官以监禁12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遂将刑期扣减至8个月。
另外7名实力工程前员工,即管工陈天翰、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桥,以及5名建筑工人赵剑云、蔡勇、施国成、庄锦雄及麦志健,年龄介乎35至58岁,早前亦承认该6项欺诈罪名,案件订于9月3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