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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首长责任制”明年上半年完成法律草拟

2025-09-21 05:01:3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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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新制将就特区政府部门出现的问题按程度划分两级调查处理。

  李家超:要部门日日“Keep Fit”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是希望做到制度化和清晰化,不断提升和强化部门效能。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在明年上半年完成法律草拟工作,赋予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权力,包括可以向所有公务员索取资料,查阅相关文件等。

  李家超表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是希望做到制度化和清晰化,不断提升和强化部门效能,形容好像要部门日日“Keep Fit”,推动他们检讨系统是否有效,提高积极性。他续说,建立这套责任制,第二个目的是增加市民信心,因他发觉市民对于问责不清晰,希望透过这套公平制度订出“游戏规则”,合并寻找真相和责任这两个过程,提高效率。

  他又提到责任制分为两级处理,如何分级涉及判断,但认为目前有足够客观因素和人员,确保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因此局长或司长都可以提出启动机制。

  明年内推措施强化评核机制

  杨何蓓茵表示,“部门首长责任制”第二级别的处理,不涵盖警队,但有关首长要为部门负责的概念,以及第一级别处理,警队仍适用。原因是现行《公务员叙用委员会条例》不涵盖警队,目前是由监警会负责涉及警队的纪律个案和投诉,因此“部门首长责任制”第二级别的处理,不涵盖警队。

  她续说,将在明年上半年完成法律草拟工作,赋予日后负责调查的公务员叙用委员会权力,职能包括向所有公务员索取资料,阅览所有相关文件,局方希望委员会的调查工作能做到全面彻底,涵盖所有相关人士。

  她又说,目前公务员工作表现评核过于宽松,不能有效区分工作表现出色、一般或需要改善的人员,影响晋升、奖励、培训等,将强化公务员评核机制,明年内推出措施。未来会发指引予部门首长,说明必须为监督政府效率而做监察措施,例如查核或收集部门表现等工作。她强调,公务员不同层级,只要有督导、管理责任的同事均适用于“部门首长责任制”,未来会提供培训给首长或其副手,提升他们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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