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一名男子日前在10号风球下到已封闭的黄金泳滩游泳,在警方警告下上岸离开。右图:警方进一步调查后,向法庭申请传票检控10号风球下游泳男子。
超强台风“桦加沙”日前袭港期间,本港多区出现市民拖儿带女到海边观浪的惊险场面,有一家三口更被巨浪掀下海,遇溺昏迷送院。警方继前日拘捕两名携男童在海怡半岛观浪的女子后,昨日再在港岛西区拘捕两名带幼童在坚尼地城海边观浪的男女,并向法庭申请传票检控一名在10号风球期间在屯门黄金泳滩游泳的男子。
政府呼吁市民安全第一,在风暴期间切勿冒险“追风逐浪”,以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大公报记者 盛德文
警方:对危及儿童行为零容忍
在周三(24日)台风袭港期间,有网民在坚尼地城新海旁近加多近街交界,拍得两名成年人带同两名幼童在岸边观浪,当时海面不断涌起巨浪,冲上行人路。但两名成人仍带同两名小童在岸边逐浪拍照,险象环生,完全无视幼童极可能被大浪卷走的危险。
警方十分重视案件,追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锁定两名涉案成人身份。昨日下午,在西区一个住宅单位,警方以“疏忽照顾儿童”罪拘捕两名涉案人士,其中一人为46岁本地男子,是男童的父亲,另一人为33岁非华裔女子,为家庭佣工。行动中,警方在同一个单位寻回事件中的两名分别4岁和6岁的男童。经初步检查,两名男童并无受伤。
警方表示,截至昨日止,已拘捕四人涉嫌在台风袭港期间,带同年幼子女前往海边或高危地点“追风逐浪”,触犯“疏忽照顾儿童”罪。此类行为不仅将自身及子女置于极度危险境地,万一遇到事故,更可能对前往救援人员构成额外负担和风险,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极端天气期间,环境瞬息万变,强风巨浪、杂物飞坠或洪水暴发等情况均可能瞬间引发严重意外。保障儿童安全为父母或监护人首要责任,绝不应为追求刺激而漠视潜在危险。警方对任何危及儿童健康同安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全力调查并依法处理所有涉及儿童安全的案件,确保儿童受到应有保护。
观浪堕海 母子转趋稳定
警方又表示,周三在柴湾观浪堕海的一家三口,父亲已出院,母子送院时一度危殆,目前情况已转趋稳定,希望市民继续为留院母子打气,并透露警方有相关队伍对案件作相应跟进调查。
另外,在周三(24日)中午10号风球悬挂期间,一名男子在屯门青山公路已封闭的黄金泳滩游泳。警员接报到场,向该男子发出警告,男子其后离开现场。据了解,当日黄金泳滩不断有巨浪涌起,水位一度浸到救生亭,该泳滩早已封闭并悬挂红旗,警告市民切勿下水。
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后,在昨日(26日)向法庭申请传票,检控该名54岁姓戴男子,涉嫌违反《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之下的《泳滩规例》。根据相关规例,任何人士如不遵从有关暂时封闭的安排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
追风逐浪不但危害自己性命,更危及拯救他们的人士。2001年8月台风“菲特”袭港时,署理消防总队目赵顺安在西贡大浪西湾拯救遇溺15岁少年时,被大浪卷走身亡,事后被追授金英勇勋章。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前日表示,现时没有法例针对市民在风暴期间追风逐浪,但如果一些地方已经宣布关闭,有人仍然进入会有罚则。而家长明知危险仍带同子女前往的行为,当局会研究跟进是否涉及疏忽照顾儿童,当局会不停检视法例,如有需要,会就有关行为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