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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调整/增加居民接受度 议员:须供多元补偿

2025-10-07 05:01: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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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局“同区7年楼龄”收购政策实行已有20多年,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在公共机构需审慎使用资金的情况下,检讨7年楼龄机制是合理做法,但强调要小心调整,推出楼换楼及现金津贴等多种补偿方案供受影响的居民选择,以增加其接受度。

  工联会副理事长、立法会议员邓家彪昨日向大公报记者表示,要调整同区7年楼龄的机制,受影响居民获得的补偿金额大概率会减少,但现时所有公共机构都要非常审慎地使用资金,加上楼宇老龄化已成趋势,旧区市民要面对现实,若不重建,就无法提升生活质素。他建议政府支持市建局推出多元化安置及补偿方案,包括保留现金补偿、推行楼换楼,让他们换上面积更大的居所,以及为老年业主等提供装修好的资助出租房屋等,以期让市民逐步接受补偿可能减少的现实。

  沿用旧制影响重建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学锋向大公报记者表示,若继续采用7年楼龄机制,可能会影响重建项目的推进以及项目的可持续性。但有关机制深入人心,要改变并不容易,除非赔偿机制较现时机制更好。因此要小心调整,多方面制订补偿方案,例如从市区搬到其他区域,提供一个面积等于或大于现有居住面积的单位,增加吸引力。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林筱鲁向大公报记者表示,7年楼龄机制需在楼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才得以弥补赔偿的价值,从施政方向看亦非长远之计,调整机制已成必然。他倡议合理调整楼换楼和现金补偿两种补偿模式,“虽然楼换楼模式已有先例,但居民需先获取现金补偿,待楼宇建成后再换楼,当中存在时间差;另外若现金补偿吸引力高于楼换楼,后者易沦为无人选择。”\大公报记者 易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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