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程进报道:2020年明爱医院及罗湖口岸爆炸案,以及计划在将军澳引爆一个“墓碑”形炸弹案,八名涉案男女被捕,否认全部控罪。其中三人被裁定串谋导致爆炸罪罪成,昨日在高等法院求情,法官陈仲衡将案押后至本月27日判刑,其间3名被告须继续还押。
由2男7女组成的陪审团早前以8比1裁定三名被告何卓为、李嘉滨和张家俊在反恐条例下,属于交替控罪的串谋导致爆炸罪罪成,而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罪名不成立。
控方陈词指出,他清楚知道其住所内的爆炸品,是用作威胁特区政府关闭与内地的边境,认为可用作考虑被告是否对社会有潜在危险,并可视为加刑因素。辩方求情时指,由10多份亲友撰写的求情信,反映出被告平时的操行,与心理专家报告不同,但法官陈仲衡则表示,虽然欠缺悔意非加刑因素,但这关乎到重犯机会及对社会有否潜在危险。
本案涉及2020年1月27日的明爱医院急症室厕所爆炸案、同年2月2日罗湖港铁站月台爆炸案,Telegram频道“九十二籤”事后承认责任。控方亦指控各被告策划于同年3月8日在将军澳尚德邨停车场外,引爆一个“墓碑”形的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