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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首长责任制”或设独立调查委员会

2025-10-12 05:01: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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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施政报告提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并扩大现时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职能以进行调查。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图)昨日(11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政府会制订附属法例,以厘清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范围等,希望明年上半年出台。

  杨何蓓茵指,在新机制下,局长负责判断事件性质是否严重以及影响广泛,再决定是否需要由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若属日常小事则由部门首长跟进,以修正不妥地方;如有“超重大”事件发生,便不排除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处理。她相信,现时市民关注的资源运用或部门行政效率等问题,基本都会采用“部门首长责任制”处理。

  公务员评核有部分过度宽松

  被问到有简约公屋组件螺丝被剪断的事件,是否属于重大事件而需要独立调查,杨何蓓茵回应指,有关事件正反映部门同事能及早找出问题所在,不存在部门的专业及行政工作出现问题,如需调查,重点应检视承建商的建筑工程问题。

  至于如有部门首长即将或已退休,经调查后发现涉及行政失当等,政府如何跟进。杨何蓓茵说,若涉及重大事情并与公职有关,被法庭定罪,而当中涉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或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法例订明可不发放或暂停发放退休金,即使已全数发放公积金,政府亦可透过民事途径追讨。不过,她亦指,发放退休保障是雇主责任,政府会在退休保障及公务员过失之间取得平衡。

  杨何蓓茵续说,施政报告也提出建立更严谨的评核机制。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评核在有些个案的确有过度宽松的现象,故需设法令评核机制更合乎现实,更清晰地反映和区分员工的工作表现水平,政府会研究参考各方意见及私营机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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