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新发牌制度安排、诊所牌照申请收费
暂准诊所牌照:
•2018年11月30日或之前已运作的诊所,可于今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提交诊所牌照申请。
•暂准牌照会在医务卫生局局长指明的暂准牌照相关条文失效日期、持牌人获发正式牌照、在正式牌照申请被撤回或拒绝时届满。
正式诊所牌照:
•若诊所于2018年11月30日后运作,包括开业或搬迁到新处所者,今日起可直接申请正式牌照。
小型执业诊所豁免书(不多于五名注册医生及/或注册牙医执业,并符合《条例》特定要求的诊所)
•其营办人可今日起向卫生署署长要求发出豁免书,豁免领有牌照的要求以继续营办。
资料来源:卫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