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提早领取强积金犯案流程。
警方采取代号“夜轰行动”,本周初拘捕16人,涉嫌伪造医生证明提早取回强积金,涉及供款金额逾400万元。
《大公报》早在本月初深入调查,发现网上有人声称可以协助“提早提取强积金”,标榜“不成功、不收费”,不用等至年满65岁,或符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六项特定条件,仍然可以成功提早领取强积金,不法分子假扮成中介,声称可以“失业或资金周转不灵”等理由提早领取强积金,继而利诱供款人作出虚假声明,事成后再抽取佣金。\大公报记者 冯锡雄 盛德文(文、图)
根据强积金条例,供款人如欲在65岁前提早提取强积金,必须符合以下六项特定情况的其中一项,即年满60岁并已终止所有受僱及自雇工作;永久性地离开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或不幸身故。失业或资金周转不灵,并不属于可提早提取强积金的合资格理由。
大公报记者在本月初,乔装一名失业人士急需现金周转,透过网上“提早提取强积金”的帖文广告,联络一名自称强积金顾问的吴生。吴生报称,在金融服务机构“宏利”工作,是一名强积金顾问,更透过即时通讯传来一张印有“宏利”的名片,上面附有他的强积金中介人注册编号,联络电话及公司地址等。
假扮“宏利经纪”抽佣2%
记者报称,强积金户口内有近50万元,虽然未满65岁,仍然希望可以提早取回供款,以用于偿还欠债。吴生表示,要成功领取,并不限于永久离开香港等六项特定条件,因失业或处理个人债务问题,也可以成功,只要事主提供足够个人资料,他即有方法代办,事成后只抽取2%佣金,“10万元才抽取2000元手续费,你户口有50万元,只会收取1万元,而且你放心,届时积金局会给你一张划线支票,你取款后,才支付手续费也不迟!”
记者多次追问“失业”为理由的成功率,吴生声称,以往协助不少成功个案,随后又传来另一个“客户”的申请表格蓝本,上面列明“客户申请原因:处理个人债务问题”,整个过程历时约两个月左右,记者回复需要考虑。
记者随后向金融服务机构“宏利”求证,有关名片的内容跟纪录不符,纯属伪造,记者又根据吴生名片上的地址,前往位于观塘海滨道77号的海滨汇1座11楼的办公室了解情况,结果却发现上址目前是香港宽频的办公室,询问处职员表示,上址多年前由“宏利”租用,但已经搬走,现时整座海滨汇,也没有“宏利”或同名公司租用。
另外,记者又曾经联络其他网上中介,有人声称只要有回乡证及其他个人资料,即可用“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理由,代办提早取回强积金,事成后抽取20%佣金。
据了解,不法分子提早取回强积金的方法,包括提交虚假港澳居民居住证,以及虚假民政事务署宣誓声明,声称永久离开香港并前往内地定居,亦有强积金供款人提交虚假的医生证明,声称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申请人在过程中,往往先被哄骗手续简单,当提交个人资料后,不法分子游说事主提供虚假声明造假。
警拘16人涉款逾400万
警方早前接获一间强积金受托人公司转介,怀疑有人以虚假的医生证明,声称自己“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或“罹患末期疾病”,提早领取强积金供款,经跟进调查后,在本月13日至15日采取代号“夜轰”行动,以涉嫌“欺诈”拘捕10男6女(31至56岁),被捕人士报称任职厨师、售货员、保安员、侍应、地盘工人等,每宗个案涉款5万至65万元,总额超过400万元。
警方昨日简介调查经过,与大公报近日调查的内容近似,犯罪集团主脑假扮中介,并在社交媒体张贴广告,声称可以安排客户提早取回他们的强积金供款,被捕人士之后在申请表格上以电子方式签名,连同个人资料透过社交平台交予中介。警方指出,不法分子会协助客户,向强积金受托人公司提交虚假医生证明,双方全程从未见面,当被捕人士成功提取强积金供款后,中介便会从中收取5%至30%的佣金,警方会继续进行调查,调查方向包括所谓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