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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检讨/审计署促核实投标真伪 提高防骗意识

2025-10-21 05:01: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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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购买怀疑冒牌樽装水事件,审计署审查发现,涉事供应商鑫鼎鑫在投标初期已出现明显诈骗迹象,但物流署人员欠缺防骗意识,亦无进行财政审核。审计署向物流署提出多项建议,包括要求投标者提供证明文件证明符合食安建议、订明核实投标文件真伪的程序、加强尽职调查及基本要求检查、检视财政审核规定等。

  审计署整份审查建议书有14页,检视了拟备、审核标书,及监察合约等环节,发现物流署在多个环节都有问题。

  鑫鼎鑫文件可疑 物流署仅要求重交

  审查发现,鑫鼎鑫在4月投标时首次提交两份文件,制造商的印章名称不正确,“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变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物流署没有向执法机构举报,也没有直接联络制造商,仅在5月要求鑫鼎鑫重新提交文件,在收到经修订的文件后,物流署再没有追问,6月向鑫鼎鑫批出合约。审计署认为事件明显是诈骗迹象,反映物流署核实投标者资料不足,也欠缺防范诈骗意识。

  7月至8月期间,鑫鼎鑫送出大量标签不合规的水桶,有超过20个决策局或部门投诉鑫鼎鑫未缴交100万元合约按金、送水延误、未能处理订水等问题,但物流署从没行使权利发出退货通知书或终止合约及按合约采取行动。

  鑫鼎鑫在8月以天气影响制造商运作为由,申请更改制造商樽装水品牌为“Happy/喜士”,提交声称由“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发出的检测报告。物流署在未确定报告是否真确就批准申请,翌日才获检定中心告知,并无发出该份报告,但署方只要求鑫鼎鑫约两周内重新提交。

  另外,鑫鼎鑫董事吕子聪2023年涉诈骗案被捕,但他提交的声明书声称自己在截标日前五年并无定罪纪录。物流署回复审计署指,对于查核投标者的定罪纪录并无相关指引,投标者亦毋须同意查核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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