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近年网上出售旧物越趋普遍,有立法会议员表示,政府应清晰界定规则,明确需进行商业登记、缴税的情况,做好宣传教育。
近年越来越多人在网上出售闲置物品,有市民早前发文称在网上出售旧物被税务局追收税款和罚息,引起热议,有人疑惑“网上卖二手嘢要商业登记和缴税,真係闻所未闻”,亦有人担心网上卖旧物会误堕法网。
有立法会议员表示,网上买卖越趋普遍,政府应清晰界定规则,明确需进行商业登记、缴税的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又认为法律需与时俱进,建议研究豁免部分买卖行为的商业登记及税收,例如以环保为目的非经营性质买卖。有学者建议,政府需针对个体网售二手物出台更清晰的指引,帮助市民明确行为边界。\大公报记者 易晓彤
随着大众生活和消费习惯改变,不少人透过二手买卖平台出售闲置旧物,小至服装、饰品,大至家电、家具。不过,近年陆续有网民发文称,曾在网上多次出售家中旧物而被税务局要求补交过去数年的商业登记费和税款。事实上,网上买卖受到《商业登记条例》和《税务条例》规管,但条例并未针对个体网售闲置物品的边界作出清晰界定,无具体订明何种网上二手交易属于“经营业务”、何种情况需办理商业登记及缴纳税款,导致市民在参与二手交易时无所适从。
“卖二手亏本,如何计税?”
网民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只要在网上有售卖行为,无论售卖数量多少、物品新旧,网上交易本质仍是生意,“无实体店不代表非经营,既然有收入就应进行商业登记和缴税”;持怀疑态度者则困惑,“卖二手无盈利甚至亏本,如何计算税款”;反对者则质疑,“变卖家中闲置与叫收买佬上门收货性质一致,竟然要申请商业登记?”认为个人出售二手私人物品要求登记和报税过于繁琐,浪费资源。
恒生大学会计学系助理教授张玮茵向大公报记者表示,网售二手物品是否需缴税,需要判断行为是否属于“在香港经营业务”,从而确定是否需缴纳利得税。就算单一交易也可能被认定为经营行为,税务局会从多方面综合判断,包括出售物品持有时间长短、交易频率、是否反复买卖、购入时的盈利意图及出售动机等。
建议旧物买卖纳入豁免
张玮茵举例,如果个人持有这件物品很长时间,有可能不被认定为经营行为,就不用交税;如果只卖过一次物品,该行为可能不构成经营行为;但如果反复进行买入、卖出,很可能被税局认定为“经营行为”,甚至可能被视为开展“业务”,就需要办理商业登记。张玮茵说,目前税务局并未针对电子商务这种交易模式出台专门指引规则,相关指引多适用于电子商务公司,对个体经营者的指引不足。她认为,政府应就网上二手交易出台更清晰的公开指引,能帮助法律意识较弱的普通市民明确边界,避免误闯法网。
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向大公报记者表示,随着网上买卖日趋普遍,政府亟需清晰界定规则边界,避免市民误触法律。政府应明确哪些情况需办理商业登记、哪些情况需缴税、哪些可豁免,例如以环保为目的的旧物买卖或非经营性的个人闲置出售,可考虑纳入豁免范围。“市民突然收到高额税单会措手不及,但若规则清晰,大家便能有依据可循”。她强调,既要避免税收漏洞,也不应阻碍环保旧物交易及网上经营发展,呼吁政府根据社会变迁检视法律,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网上宣传等方式普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