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热爱出外旅游,为求保障会购买旅游保险,惟旅游保险产品种类繁多,消费者未必能全面掌握及了解保障范围及细节上的差异。消委会就今年首10个月共接获55宗有关投诉,建议业界加强条款透明度,改善销售版面设计,突出重要资讯使消费者更易掌握及明白相关资讯。
消委会列出投诉个案,提醒市民留意保单条款。第一宗是投诉人李小姐9月到加拿大旅游,旅程完结后依时返抵香港,但寄舱行李被遗留在温哥华机场,航空公司安排将行李翌日直接运抵李小姐住所,整体时间延误约31小时。李小姐发现保单条款指行李延误每6小时可获赔偿300元,便向保险公司索偿1500元,但对方回复指,回程航班的行李延误不属保障范围,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指不保事项中,列明受保人抵港后产生的任何损失,均不属“行李延误”的范围内,个案最终未能达成共识。
第二宗投诉个案,郑小姐计划到欧洲多国自由行两个月,并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全球保障的旅游保险,保费约850元。郑小姐在旅程开始后才购买的意大利往英国航班,因工业行动取消,需临时购买另一航空公司的机票,最终延迟32小时才抵达英国。保单列明航班延误每6小时可获250元赔偿,郑小姐遂要求按条款赔偿1250元,但索偿未果。保险公司回复解释,虽然航班因为工业行动延误属保障范围,但只适用于旅程开始前的已预订航班,投诉人途中再买的机票,不符合赔偿条件,经调停后保险公司同意向投诉人作出赔偿。\大公报记者 肖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