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防处于1964年实施火警分级制,分为一至五级,以及更高的“灾难级”,共六个级别。当达到五级火时,即代表火警形势持续恶劣,较四级火需更多支援,一般最少动用35辆消防车、150名消防员及26至50条消防喉在场,并改由消防总长指挥。
本港过去发生的五级大火,包括1996年油麻地嘉利大厦五级火,当时共造成41死80伤,是自实施分级制后死伤最严重的一场事故;2008年旺角嘉禾大厦发生五级火,共造成4死55伤。昨日的大埔宏福苑火灾,是香港回归以来发生的第二宗五级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