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林静文、邵淑芬报道:香港保险业人士向《大公报》表示,大厦进行大维修时,工程公司需购买工程全险,保障因工程疏忽造成他人伤亡或财物损失。若业主本身有购买保险,亦可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偿;如超出赔偿额,便可向工程承建商追讨。
倘赔不足 可向承建商追讨
香港保险业联会行政总监刘佩玲指出,现时不少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会附送首年楼宇火险,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亦会为屋苑购买集体火险单,业主在投保前,应先核实其物业是否已有火险保障,而保障额又是否足够,如两者皆是,业主毋须再额外购买。
值得留意的是,若业主期望室内财物得到保障,则需要自行购买“家居财物保险”。顾名思义,该保险主要保障室内傢俬、电器、装修等家居财物,因失窃、水管爆裂、台风、火灾等意外导致的损失。
在宏福苑事件中,大厦正值维修施工期间。刘佩玲表示,屋苑进行大维修时,工程公司须购买工程全险。工程全险通常指的是“工程全保险”或“装修工程保险”,它是一种涵盖大维修工程期间的风险的保险,主要包含工程物料损毁保障(保障施工期间的建材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保障(保障因工程疏忽造成他人伤亡或财物损失)。此外,工程全险还可能包括劳工保险及其他附加保障,例如场地清理费用、家居财物寄存保障等。她表示,保额一般由工程物料师计算,再交由业主立案法团决定,一般介乎3000万至5000万元不等。倘若工程全险保额未能全部赔偿,有购买家居保险的业主可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偿。
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建议,业主可先向自己购买保单的保险公司申请索偿,如超出赔偿额,便可向工程承建商追讨。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由于是次涉及大型事故,预计会先将工程大判商及各分判商所购买的保险金额合起来计算,看看是否足以赔偿损失,同时也会计及业主有否为单位购买家居火险。当两方面的保险额不足以赔偿损失时,业主可向引致火警的当事人作出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