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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31条”加紧落实 台胞:真正体现“两岸一家亲”

2018-07-17 03:16:57大公报 作者:何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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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惠及台胞31条措施”为在大陆发展的台湾民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资料图片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最近会见中国国民党前主席连战率领的台湾各界人士参访团时指出,今年2月,我们发布实施了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两岸各界反应良好。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6日表示,各地各部门一直在密锣紧鼓加紧推动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有台胞表示,大陆给予台企台胞同等待遇,是真正体现“两岸一家亲”,而“31条措施”的快速落地使台胞在大陆发展的机遇更大。

今年2月以来,福建、上海、天津、浙江、湖北、江苏昆山等地纷纷出台具体措施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

台青登陆创业获补贴

据中新社报道,据安峰山介绍,7月3日,天津市发布实施《关於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包括津台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以及在津生活等方面,共52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台资企业可以採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後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在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正常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準,给予最长24个月的房租补贴。

7月8日,浙江省发布实施《浙江省贯彻〈关於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包括投资合作、科技创新、就业创业、文化交流以及生活待遇等方面,共76条具体措施。

7月9日,湖北省公布实施《关於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推动经济合作、鼓励创业就业、加强文化交流、便利居住生活四个方面,共62条具体措施。其中在鼓励创业就业方面,就台湾同胞尤其是台湾青年在湖北创业的平台建设、资金扶持、税收场租减免、职业培训等做出具体规定,包括台湾同胞在湖北就业可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台湾同胞来湖北从事医务、法务、教学等职业,参与省内各种人才引进计劃等,也享受同等资格待遇。

对於大陆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便利措施,福建台商李士仁向大公报表示,福建为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而出台的“66条实施意见”将持续加大对到闽投资置业或求学、就业创业台胞的扶持和资助力度,并将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纳入激励範畴中。李士仁表示,自己在台湾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培训,积累了相当深厚的人才资源,看中福建这项政策,正积极筹备中介机构落户福建,“这是‘31条’带给我的商机。”

从事两岸跨境贸易的台商金继先说,“31条”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让自己的企业受惠不小。

他说,福建出台的政策中,对於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也由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加快办理台湾特殊物品入境审批手续,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的闽台商品快速验放模式,这大大缩短了进关货物的前置审批时间,节约了很多成本,加大了台货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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