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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通过修法 加强监管赖清德当局

2024-05-29 04:03:0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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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台立法机构17日处理改革法案时爆发冲突。民进党“立委”钟佳滨一把抱住国民党女“立委”陈菁徽,立法机构负责人韩国瑜等人吓一跳。中图:台立法机构17日审议改革法案时发生冲突。民进党“立委”郭国文试图翻越突袭主席台,被国民党“立委”拦下。下图:台立法机构28日通过改革法案。其间,民进党“立委”邱议莹与国民党“立委”徐巧芯在议场中爆发拉扯冲突。

  经过漫长议事攻防,台湾立法机构28日三读通过中国国民党、台湾民众党共同提出的“议事改革五法”,法案内容包括当局领导人报告常态化、藐视议会罚则、赋予议会调查权及听证权,以及强化议会人事同意权等。今后立法机构将加强对赖清德当局的监督,民进党不能再像过去八年那样为所欲为了。这半个月以来,岛内立法机构在审议改革法案时共爆发了四次肢体冲突,皆是民进党“立委”为阻挠法案通过而挑起冲突。台媒指出,连续多日的暴力事件背后根源就是赖清德当局不能接受在立法机构人数不占优势,于是诉诸暴力,“输了人头就出拳头”。

  综合中通社及台媒报道:28日立法机构会议开始前,蓝绿白三党在议场内各自张贴标语。为拖延“议事改革五法”进入三读程序,民进党“立委”祭出“案海战术”,提出大量议案要求表决。

  冗长的表决结束后,该法案在立法机构负责人韩国瑜宣布下进入三读程序,表决共有103名“立委”参加,赞成者58人,赞成者多数,法案三读通过。

  眼见无法阻挡“议事改革五法”三读,民进党“立委”在表决前将印有“恶法、扩权”等等的气球,往主席台方向丢表达抗议,随后又拿出蓝色垃圾袋道具丢向韩国瑜,国民党“立委”则围在韩国瑜身旁阻挡绿营“立委”投来的气球、垃圾袋。

  依照该法案,当局官员未来不得存在反质询、拒绝回答等“藐视议会”的行为,也不得作出虚假陈述,否则都将面临处罚,立法机构将可以设立调查委员会,要求当局有关部门、军队等配合调查。

  该法案也规定,当局领导人于就职两周内向立法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就职一个月内赴立法机构报告,并应依序即时回答。

  据台媒报道,议事改革法案通过后,台立法机构周边聚集民众抗议,组织抗议的团体称,集会人数超过1.5万人。

  台舆论批当局破坏民主

  岛内中国文化大学广告学系专任教授兼系主任钮则勳撰文称,赖清德刚上任,蓝绿冲突不断,赖清德显然是想借强硬的立场来稳住自己的治理权威,以避免受到在野党的牵制。但问题是,当下岛内政治结构与环境对赖清德不利,没有弹性空间,他反而可能受到更大的施政风险与反弹力道。

  《中国时报》指出,赖清德个性强势,2014年他连任台南市长后因不满时任议长李全教涉嫌贿选,曾创下长达232天不进议会接受监督质询的纪录。不少人认为,他这次恐怕也会和立法机构槓到底。

  岛内有分析称,民进党“虽然执政,犹似在野”,这是一个执政党公然违背议事规则与基本纪律,以暴力来对抗多数所犯下的严重错误。换言之,“这个执政集团只会制造纷争,睁眼说瞎话,凸显了少数执政的荒诞与自由民主的淒凉”。文章称,赖清德上任后,许多人感到忧心忡忡,一个仅获四成选民支持的“台独”工作者,再加上一个在立法机构只得到45%民意代表支持的第二大党,“少数领导加少数当局,不但违背了多数民主的基本原则,也失去执政的正当性,一个跛脚当局,又如何能应对执政的挑战、民意的检验和两岸的危机?”

  台立法机构修法加强监督台当局

  一、领导人进行报告

  国民党、民众党提出要强化立法机构监督台当局领导人的职权,增加问政机制。领导人应在每年3月1日赴立法机构进行报告。遇重要政策议题,立法机构可决议领导人赴立法机构进行报告,且领导人必须“即问即答”。

  二、订立藐视立法机构罪

  国民党、民众党指出,为强化立法机构的监督机制,应将藐视立法机构罪入法。被质询人不得任意缺席、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答复内容不得超过质询范围,且不得反质询,虚伪陈述恐将有刑事责任。若违反以上规则,将处2万元以上、2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锾。

  三、扩大立法机构调查权

  国民党、民众党指出,立法机构可设立调查委员会或专案小组,对议案或“立委”职权相关事项行使“调查调阅权”,并可要求政府机关、团体或民间关系人士提供相关资料。

  四、强化人事同意权

  国民党、民众党指出,补选副领导人、弹劾正副领导人、“监察院”、“司法院”、“考试院”正副院长等人事提名,需经立法机构同意,并举办公听会,审查不得少于一个月,送交院会后由“立委”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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