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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从“不作恶”到 “做正确的事”

2018-10-27 03:17:1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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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综合美国《纽约时报》、美联社报道:谷歌创办人佩奇和布林在1998年创办谷歌时,两人均是史丹福大学的研究生,从一开始就塑造了一种宽容的职场文化。

  谷歌有性骚扰政策规定,违反者可能会被解僱,但执行起来也相当灵活。除了“安卓之父”鲁宾,在另一起骚扰案中,谷歌向负责搜索业务的高级副总裁阿密特.辛哈尔支付了数百万美元。2015年,一位员工称,辛哈尔在一次有数十名同事参加的会后饮宴活动中摸了她。

  谷歌调查发现,当时辛哈尔处於醉酒状态,而且没有目击者。知情人士说,公司没有解僱辛哈尔,但接受了他的辞呈,双方谈妥了一项离职计劃,由公司支付给他数百万美元,以免他为竞争对手工作。

  由於谷歌对辛哈尔的离职情况保持沉默,辛哈尔又找到了一份赚钱的工作。不到一年后,他就成为网上约车公司Uber的工程主管。在科技新闻网站Recode报道称,辛哈尔是由於受到不当行为指控而离开谷歌之后,Uber解僱了辛哈尔。去年,Uber前行政总裁卡拉尼克也因为公司内部存在包庇性骚扰行为等醜闻,被迫辞职。

  “不作恶”(Don't be evil!)是谷歌最广为人知的座右铭,但谷歌母公司改名为字母表(Alphabet)后,这一座右铭也改为了改成“做正确的事”(Do the Right Thing)。《纽时》称,对於高管,谷歌称影响因素很多,突然解僱可能会引发诉讼,并为谷歌及受害者带来大量媒体关注,并导致重大损失。

  美联社评论指出,这些震撼弹新闻,揭示了严重依仗男性工程师的硅谷文化,部分人在公司裏仍像在大学兄弟会。相对於对男性高管宽大处理,公司通常会让女员工被冷处理,甚至最终被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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