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官方保密法》制定于1911年,1989年进行了修订,规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并将部分违法行为修改为内部处理。
•《官方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有四类: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情报的信息;二是涉及国防的信息;三是涉及国际关系和从外国或国际机构取得的保密信息;四是披露后可能引起犯罪或干扰正在进行调查的信息。
•违反现行《官方保密法》,最高可判囚两年。
•约翰逊政府早前计划更新《官方保密法》,将检控对象扩大至任何企图损害英国利益的海外人士,包括为“敌对国家”效力的网络黑客。当局同时考虑提高相关罪行的最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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